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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服務)禮券履約保證查詢

  • 依經濟部公告「商品(服務)禮券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商品(服務)禮券發行人應提供消費者自出售日起算至少一年之履約保證機制
  • 適用之行業別包含:零售業(食品、服飾品、家庭電器及設備、電腦資訊設備、運動用品、百貨公司、超市、便利商店、量販店、加油站等)、洗衣業、視聽歌唱業、一般浴室業、三溫暖業、理髮美髮業、K書中心、室內兒童遊樂園業、休閒農場、民宿、農會、漁會、農村酒莊、田媽媽餐廳及農園等休閒農業經營場域、「森林遊樂區設置管理辦法」所述相關育樂活動、食宿及服務設施、娛樂漁業、瘦身美容業、臉部美容及理髮美髮業、餐飲業、烘焙業、傳統整復推拿業、按摩業、腳底按摩業、經絡調理業、高爾夫球場業、運動場館業、電信業、觀光遊樂業、觀光旅館業、旅館業、民宿經營業、路外停車場回數票、電影片映演業、圖書出版業、文教育樂用品零售業、菸酒販賣業及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所屬農場。
  • 商品(服務)禮券之應記載事項:
    • 發行人名稱、地址、統一編號及代表人姓名。如發行人非為實際商品(服務)之提供者時,並應記載實收資本額或在中華民國境內營業所用之資金,及實際商品(服務)提供者之名稱、地址、聯絡電話。
    • 面額。
    • 發售編號及出售日。
    • 使用方式。
    • 消費申訴(客服)專線。(例如:電話、電子信箱、網址或即時通訊軟體)。
    • 履約保障機制,並載明逾保障期間者,發行人仍負履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