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投資融資貸款
產品說明
「海外投資融資貸款」是本行為協助我國廠商前往海外投資,拓展國際市場,掌握重要資源及增進國際經濟合作時,對其投資所提供之一種融資貸款,本貸款為由行政院國家發展基金協助提供部分資金之優惠政策性貸款。
申貸資訊
- 貸款對象:自國發基金111年8月31日通過海外投資融資貸款要點後,取得政府主管機關核准或核備前往海外投資之我國廠商。
- 貸款期限:最長不得超過7年,並得給予合理之寬限期。
- 貸款範圍:我國廠商為達成以下目的前往海外投資。
- 投資開發當地資源,使國內工業獲致所需天然原料、中間品或零組件者。
- 有助於確保產品市場者。
- 引進關鍵性及高科技生產技術與管理知識,有助於國內工業升級者。
- 有助於產業上、中、下游垂直之整合或擴大產業之水平關聯者。
- 有助於建立海外據點、拓展全球市場及佈建國際產銷網者。
- 取得環境保護、生態平衡與公害防治等有關科技者。
- 其他有助於增進國際經濟合作者。
- 貸款額度:本貸款每一計畫貸款額度以對外投資金額之8成為限,每家廠商累計核准適用本貸款額度最高不得超過新臺幣10億元。
- 貸款利率:
- 新臺幣貸款利率依郵匯局2年期定期儲金機動利率加碼1.8%為上限,機動調整。
- 美元貸款利率按授信期間台北外匯交易中心美元隔夜拆款利率(TAIFX3 OFFER RATE)或TERM SOFR為基礎加碼,加碼後之利率以授信期間加碼3%為上限(授信期間超過六個月者以六個月利率為基礎)。
- 其他外幣貸款利率依本行所採取之貸款基礎利率,利率加碼3%為上限。
- 擔保條件:依本行「企業金融授信政策及相關規範」相關規定辦理,其資格如符合中小企業信用保證基金保證之中小企業,亦得依中小企業信用保證基金規定辦理。
- 辦理期間:自開辦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或總額度新臺幣200億元用罄為止。
注意事項:
- 企業可就近洽詢各營業單位企業金融業務服務人員。
- 實際貸款條件以實際簽訂之契約內容為準,且本行保有最後核貸與否之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