貿易融資利息減碼作業要點
適用對象及資格
適用對象應同時符合下列條件:
- 具備出口美國外銷實績廠商或其關連產業廠商。
- 對美國出口實績較基期衰退達百分之十;或關連產業廠商營業額較基期衰退達百分之十。
- 票、債信及營運情形正常。
※基期衰退之認定標準:自一百十四年三月十二日起,任連續二個月之月平均對美國出口實績,或關連產業廠商任連續二個月之月平均營業額較下列任一比較基準期間,衰退達百分之十者:
- 較一百十三年度同期月平均。
- 較一百十三年下半年度月平均。
- 較一百十四年度一月至二月月平均。
貸款用途
貸款用途應符合下列之一:
- 直接或間接拓展外銷市場,維持正常營運。
- 購置出口所需之原物料、機器設備及零組件等所辦理之進口業務。
- 辦理整廠整案輸出。
受理期間
114年08月07日起至116年10月31日止(或於經費用罄時,則停止受理)
利息減收(補貼)上限
- 中小企業:融資額度年利率減碼1.5%,利息減收金額以新臺幣120萬元為上限。
- 非中小企業:融資額度年利率減碼1%,利息減收金額以新臺幣100萬元為上限。
注意事項:
- 實際貸款條件以實際簽訂之契約內容為準,且本行保有最後核貸與否之權利。
- 歡迎就近洽詢各營業單位企金業務服務人員
※金融支持措施宣傳影片
請參考財政部官網因應美國關稅我國出口供應鏈支持方案財政支持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