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小企業信保基金-避險額度信用保證措施
一、適用對象
適用對象 符合中小信保基金「協助企業取得避險額度信用保證措施」,向本行申請外銷貸款額度且撥貸新臺幣者。
二、受理期間
即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倘接獲信保基金通知保證總額度用罄,將停止受理)
三、保證措施用途
企業外銷貸款之避險需求(鎖定出口利潤)
四、本行提供優惠措施
與本行辦理預售外幣對新臺幣之遠期外匯交易,信用保證期間不收取任何手續費及保證金,承作時逐筆給予遠期外匯匯率定價優惠。
五、注意事項
- 參加本保證措施之客戶,應先洽本行各分行辦理衍生性金融商品避險額度申請,並於訂約、展期及交割時,提供相關實際外匯收支需要之交易文件或經主管機關核准文件。
- 倘遇匯率大幅波動或其他不可抗力事由,本行得暫停、調整或終止本優惠專案,並以本行官網公告內容為準,不另行通知。
六、參考資料
信用保證基金協助企業取得避險額度信用保證措施專區連結 : https://www.smeg.org.tw/basic/?mode=detail&node=4616%EF%BC%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