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注意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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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您決定向本行申請信用卡時,下列事項有關您的權益,請您務必詳細閱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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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卡片使用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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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信用卡所有權歸屬上海銀行所有,不得讓與或轉借,如違反而生損害,概由持卡人及持卡人的保證人負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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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請持卡人務必於收到卡片後,立即在卡片背面簽名欄上簽名並妥慎保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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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以信用卡簽帳消費時,應使用與信用卡簽名欄上相同之簽名,如未簽具相同之簽名或商店簽單上允許免簽名時,不得以簽名不同或無簽名為由拒絕付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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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如有預借現金需求,可致電上海銀行電話客服中心(0800-003111)申請預借現金密碼,持卡人亦得隨時開啟或要求停止預借現金功能。上海銀行得就持卡人之信用狀況、繳款記錄,保留核准及調整預借現金比例之權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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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持卡人如持具感應式功能卡片(如VisaPayWave、MasterCard PayPass及JCB J/Speedy卡)進行感應式交易,應於設有各該感應器之商店購物消費或享受服務。持卡人須自行持卡完成感應式交易外,於進行感應式交易時,只須持卡感應免簽名且國內免簽名交易單筆最高金額不得超過NT$3,000。持卡人原須以簽名方式結帳之交易,倘國內消費金額於NT$3,000以下(例如部分之美食街、電影院、大賣場或加油站等特約商店之消費)或國外消費金額屬於信用卡國際組織規定之免簽名交易者,特約商店得以免簽名方式結帳;持卡人持有之卡片為表面無凸字卡別之信用卡者,無法於傳統手壓卡式刷卡機或壓印卡號至簽單之刷卡機(如飛機上購物等)上進行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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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卡片遺失等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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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持卡人之信用卡如有遺失、被竊、被搶、詐取或其他遭持卡人以外之他人占有之情形(以下簡稱遺失等情形),應儘速以電話或其他方式通知上海銀行或其他經上海銀行指定機構辦理掛失手續,並繳交掛失手續費每卡NT$200(世界卡免收,晶片One卡白金卡及悠遊One卡白金卡為NT$100)。但如上海銀行認為有必要時,應於受理掛失手續日起十日內通知持卡人,要求於受通知日起三日內向當地警察機關報案或以書面補行通知上海銀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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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持卡人自辦理掛失手續時起被冒用所發生之損失,概由上海銀行負擔。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持卡人仍應負擔辦理掛失手續後被冒用之損失:
(1) |
他人之冒用為持卡人容許或故意將信用卡交其使用者。 |
(2) |
持卡人因故意或重大過失將使用自動化設備辦理預借現金或進行其他交易之交易密碼或其他辨識持卡人同一性之方式使他人知悉者。 |
(3) |
持卡人與他人或特約商店為虛偽不實交易或共謀詐欺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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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辦理掛失手續前持卡人被冒用之自負額以每卡NT$3,000為上限。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持卡人免負擔自負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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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持卡人所持為世界商務卡、商務御璽卡、商務鈦金卡、鈦金卡、極緻卡、晶緻卡及白金卡。 |
(2) |
持卡人於辦理信用卡掛失手續時起前二十四小時內被冒用者。 |
(3) |
冒用者在簽單上之簽名,以肉眼即可辨識與持卡人之簽名顯不相同或以善良管理人之注意而可辨識與持卡人之簽名不相同者。 |
(4) |
冒用者於貴行同意辦理特定金額內免簽名之特約商店進行免簽名交易,經確認非持卡人本人交易且非持卡人串謀之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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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持卡人有第2點但書及下列情形之一者,且上海銀行能證明已盡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務者,其被冒用之自負額不適用前項約定:
(1) |
持卡人得知信用卡遺失等情形而怠於立即通知上海銀行,或持卡人發生信用卡遺失或被竊等情形後,自當期繳款截止日起已逾二十日仍未通知上海銀行者。 |
(2) |
持卡人收到信用卡未立即於卡片背面簽名,致他人冒用者。 |
(3) |
持卡人於辦理信用卡掛失手續後,未提出上海銀行所請求之文件、拒絕協助調查或其他違反誠信原則之行為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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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在自動化設備辦理預借現金部分,持卡人辦理掛失手續前之冒用損失,由持卡人負擔,不適用第4點自負額之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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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未收到帳單 |
- 持卡人如有簽帳消費,而於繳款截止日前7天仍未收到帳單,請立刻與上海銀行聯絡,上海銀行會儘速補送奉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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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資料異動 |
- 於信用卡有效期間內本申請書所填載或勾選之資料有變更時,應即以電話或書面通知上海銀行更改,如未依約辦理變更而產生之延誤或損失,均由持卡人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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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信用卡交易帳款疑義處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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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持卡人對帳單所載之交易明細有疑義,請於當期繳款截止日前向上海銀行申請調閱簽帳單;如逾期要求覆查,便不得以金額誤列或冒用等理由拒付或要求退還已繳款項,調閱處理時間約需40-60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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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持卡人以信用卡簽帳消費或預借現金後,如對貨品之品質、數量、價金或服務等產生退貨或爭議時,均與上海銀行無涉,不得以之為抗辯而拒繳消費帳款及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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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費用收費說明請詳閱上海銀行網站、權益說明及帳單中之說明內容,若有任何變更上海銀行將依上海銀行信用卡約定條款辦理,並隨時於上海銀行網站中另行詳述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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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本信用卡注意事項未記載事項或與上海銀行信用卡約定條款不一致者,悉依上海銀行信用卡約定條款所載內容為準。 |
謹慎理財 信用至上; 本行信用卡循環利率為年息5.46%~15% (由電腦評分決定); 預借現金手續費為每筆NT$150+(預借現金金額*3%); 其他相關費用係依本行網站公告www.scsb.com.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