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使用注意事項
- 請您在收到信用卡後,先行閱讀「信用卡約定條款」,了解契約雙方的權利與義務,若無任何異議,請即刻於信用卡背面簽名欄簽上您的大名,謹慎使用並妥為保管。
- 您的法定代理人或父母有權以書面通知方式調閱您的帳單或終止契約。本行亦會將您的發卡情事通知您的法定代理人或父母。
- 請您勿將信用卡與磁性物品放在一起,以免消磁;一旦發現信用卡遺失,應立即與本行聯絡,辦理掛失。 請勿將信用卡交予他人使用或保管,否則當對方無法償還帳款時,您就必須代為清償,且可能負有刑事責任。信用卡是塑膠貨幣的一種,即可視之為現金。因此,刷卡時宜量入為出,考慮您本身的付款能力,於信用額度內刷卡消費,千萬避免個人信用擴張。
- 刷卡消費後,請保留簽帳單,待日後收到「信用卡消費明細及帳單」後,便可逐單核對。請您特別注意您的「消費明細」、「本期應繳總額」及「本期最低應繳金額」,並注意「繳款截止日」,按時繳交信用卡款項,才能保持您個人良好的信用記錄。
- 預借現金是一項救急服務,持卡人需負擔手續費及利息費用,請先詳閱「信用卡約定條款」第十條(預借現金),建議您於急需用錢時,方行使用。
- 在您動用循環信用前,請先詳閱「信用卡約定條款」第十五條(循環信用),審慎思考是否真正需要,並應事先規劃償還方式。
- 信用卡的使用情形會記錄於金融機構與持卡人間的個人信用紀錄上,因此,每月繳款期限前,您至少需繳交「本期最低應繳金額」,否則,延遲繳款會對您的個人信用造成不良的影響;若因信用不良被停卡,此記錄將會伴隨終生,造成往後與銀行間往來的不便與困擾。
- 請您儘量與父母多加溝通使用信用卡消費之必要性;若需購買較大金額的商品,最好事先與父母討論後再消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