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交易安全認證
動態認證密碼
親愛的客戶,您好:
當您至有提供驗證服務的網路商店進行交易時,毋須事先完成註冊程序,只須點選「簡訊傳送交易密碼」選項,本行將以簡訊提供交易認證密碼(限當次且於10分鐘內有效)至您的手機,讓您不必擔心忘記密碼之情況,能更快速且安全的完成網路交易。
【貼心小提醒】
請留意您留存於本行的手機號碼是否為最新資訊,以利交易密碼的傳送。如有任何疑問,歡迎您致電本行客服中心(02-2552-3111 / 0800-003111)
上海銀行隱私權聲明
為提供客戶安心使用上海商業儲蓄銀行(以下簡稱本行)所提供的各項服務,本行謹遵循「電腦處理個人資料保護法」(或其嗣後修訂施行之相關法令)與相關法令規範,對於客戶所提供的個人資料(以下簡稱客戶個人資料)給予保護及尊重。
- 資料之蒐集
本行擁有客戶個人資料,係因客戶已是本行往來的客戶,或因使用由本行提供之服務或自各項行銷活動所取得的資料,或依相關法規,或自已公開之資料中獲得。 - 資料之使用
本行得使用、蒐集、處理客戶個人資料,並運用在本行所提供服務之業務範圍內。凡與本行或受本行委託代本行提供信用卡服務之機構或與本行之產品與服務有關時,亦得使用該資料。 除非經過客戶之同意、授權或依其他法令規定,本行不會將客戶個人資料提供予任何第三人(法律所允許之範圍提供給本行所委託或代本行提供信用卡服務之機構除外)利用。 - 資料之安全及保護
為保護客戶個人資料的隱密性、完整性及可用性,本行謹遵守政府相關法令及資訊管理原則處理。對資料之傳輸、儲存及運用,皆以安全加密的方式加以保護,以確保資料的安全。 - 本行保留得隨時修訂本聲明內容之權利。
網路交易驗證服務約定條款
歡迎使用「上海銀行網路交易驗證服務」(以下簡稱本驗證服務),在持卡人使用上海銀行Visa金融卡、VISA信用卡、MasterCard、JCB信用卡進行本驗證服務前敬請詳閱下列各項約定。持卡人可自行選擇是否使用本驗證服務,上海商業儲蓄銀行(以下簡稱本行)亦保有核可持卡人使用本驗證服務與否之權利,持卡人使用本驗證服務後,即視為已同意遵守以下各條款之約定(以下簡稱本約定條款)。
- 各項服務約定
持卡人同意本行有對本約定條款進行修改、增刪之權利。本約定條款如有修改、增刪時,本行得以書面或e-mail之方式通知持卡人或於本行網站(網址:http://www.scsb.com.tw)公告揭露相關訊息。該變更條款於通知持卡人或於本行網站公告後即生效力;持卡人可於任何時間至本行網站查詢本驗證服務之最新約定條款。若持卡人不同意本約定條款內容之增刪、修改,持卡人應立即停止使用本驗證服務。 - 資料傳遞
持卡人同意本行、VISA 國際組織、MasterCard 國際組織、JCB國際組織及前開國際組織所委託之系統廠商得蒐集、處理、國際傳輸及利用持卡人的信用卡(Credit Card)或金融卡(Debit Card)之相關資料。 - 個人密碼與安全保密
本行發送予持卡人之網路交易「簡訊 OTP 密碼」與本驗證服務之任何訊息,均應視為機密訊息,持卡人應負保管及保密之責,持卡人未盡保管及保密之責所致之損害,由持卡人自行負責,本行不負任何賠償責任。持卡人並同意:- 不讓任何人知道上述網路交易驗證服務「簡訊 OTP 密碼」等機密訊息。
- 採取最嚴格的方式保護上述「簡訊 OTP 密碼」等機密訊息。例如:不同時將個人資料、手機及信用 卡交付予他人。
- 持卡人同意當個人密碼、相關問答等資料發生遺失或被竊或被他人知悉或有發生之虞時,應立即以雙方約定方式通知本行並完成必要的掛失程序。若因持卡人怠於通知本行致所衍生之交易損失,概由持卡人自行承擔。於上述掛失程序完成後,持卡人原來之個人密碼將被終止使用。若有任何使用此個人密碼、相關問答等機密訊息之交易產生,持卡人應配合本行與相關單位進行調查。
- 持卡人於發現有第三人冒用或盜用持卡人「簡訊 OTP 密碼」或其他任何未經合法授權之情形,應立即以雙方約定方式通知本行,持卡人並應立即停止使用本服務並採取防範措施。本行接受前項通知前,對第三人使用該服務已發生之交易,則依本行信用卡/Visa金融卡約定條款相關規定辦理。
- 服務聲明
在下列的任一種情況下,本行都不負責持卡人之損失及損害賠償:- 網路傳輸過程中的資料遺失或延遲、網路交易失敗等非可歸責於本行或本驗證服務所直接或間接造成的損失。
- 由於本驗證服務不需持卡人進行任何程式下載,故持卡人電腦、行動裝置(包括手機)或其他電子設備產生任何軟體或資料的遺失或硬體上的損害均與本行無涉。
- 本行不保證持卡人自網際網路接收或傳輸的原始資料真實性。
- 擔保之免除與責任之限制
本行對於本驗證服務之內容不提供任何明示或默示的擔保,包括但不限於任何特定目的之適用性,或未侵害他人之權利。因以下原因造成之任何損失,本行概不負責:- 持卡人無法使用或存取本驗證服務;或
- 任何其他執行失敗、錯誤、中斷、瑕疵,或傳送失誤或延誤。本行對於任何直接、間接、特別、附帶、因果性或懲罰性之損害,不論其為契約責任或侵權行為責任(包括過失與嚴格責任),利潤的損失或營業中斷,或持卡人電腦、行動裝置(包括手機)或其他電子設備之系統上的程式或資料消失,不論本行是否得預見此種可能性,本行概不負責。
- 終止
若持卡人要終止本驗證服務之使用權利,請來電本行客戶服務中心(連絡方式如下:(02) 2552-3111、0800-003-111),將由專人為持卡人處理。惟在本行終止持卡人使用本驗證服務前,持卡人利用本驗證服務完成之交易仍屬有效。若持卡人違反本約定條款,本行無需事先通知或催告,得終止持卡人使用本驗證服務;持卡人與本行間信用卡/Visa金融卡契約終止或持卡人使用信用卡/Visa金融卡之權利被中止時,持卡人使用本驗證服務之權利亦隨同終止或中止。 - 網路購物
持卡人利用本驗證服務購買任何商品或服務,純屬持卡人與商店之間的買賣關係,持卡人如與商店發生消費爭議(包括但不限於商品或服務之內容、品質、數量、金額等)時,持卡人應自行向商店尋求解決,本行無權對此買賣關係進行任何干預,亦無需承擔任何責任。 - 其他
- 本約定條款於持卡人使用本驗證服務時即生效力。若持卡人不同意本約定條款,請立即終止本驗證服務之使用。
- 本約定條款未盡事宜悉依本行信用卡/Visa金融卡約定條款之規定。
- 本約定條款之準據法為中華民國法律,因本約定條款涉訟時持卡人同意以台灣台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但法律有專屬管轄之特別規定者,從其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