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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饋/優惠注意事項

本行信用卡/悠遊Debit card消費給予之紅利點數/現金回饋項目統一訂定如下:

所稱之「消費」,僅限一般消費,並排除以下項目:

  • 悠遊卡自動加值。
  • 預借現金本金及手續費,省利金及帳單縮小付之本金、利息及手續費。
  • 循環利息。
  • 各項手續費(如:違約金、年費、掛失費...等)及各項信用卡相關事務處理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製卡費及帳單處理費等)。
  • 爭議款。
  • 個人綜合所得稅。
  • 查核定稅(房屋稅、地價稅…等)、公路監理資費(牌照稅、交通罰鍰)。
  • 學雜費。
  • 各繳費平台(含醫指付APP電子化繳費稅處理平台公務機關信用卡繳費平台、E政府服務平台、pay.taipei等)繳納之各項費用(含公益捐款)。
  • 代扣繳各項公用事業費用(包含 eTag自動儲值、台電、省水、市水、瓦斯、本行代收之牙醫師公會會費、國防醫學院校友會費)及各項電信費用。
  • 醫療費。
  • 刷卡買基金、博奕籌碼、旅行支票、證劵代銷、投資平台(含eToro、MCO等線上投資平台)及數位(虛擬)貨幣(含換匯平台)之相關交易金額及費用。
  • 消費時商店端原為單筆消費,另參加本行分期活動於入帳後於本行系統中進行分期之消費。
  • 透過「聯合信用卡處理中心」提供之信用卡小額支付特約商店(如便利商店、停車場、以及麥當勞等同性質連鎖速食店)之消費。
  • 透過「全盈+PAY」、「icash Pay」之便利商店消費(含7-ELEVEN、全家)。
  • 特約商店分期付款消費交易,及小小兵分期卡之國內消費。(自2024年1月1日起新增,以刷卡消費日為準。)
  • 特定行銷專案或其他經本行公告不回饋之項目。
  • 小小兵卡回饋注意事項
    1. 小小兵卡現金回饋計算,係以當期新增「一般消費」,依每筆消費折合等值新台幣金額後,依下表回饋比例計算其回饋金,回饋金不足元之部分無條件捨去;同一持卡人之小小兵卡正、附卡的消費均合併歸戶於正卡持卡人名下計算(以下簡稱每戶),每期帳單回饋金上限合計為NT$1000,每期帳單個別項目回饋上限如下表。分期卡之國外消費,係以每期實際請款金額計算回饋金;以紅利折抵交易者,係以折抵後金額計算回饋金。

      項目 小小兵回饋卡 小小兵分期卡 每期帳單回饋上限
      國內消費回饋 1.234% 自2024/1/1起無回饋 NT$1,000
      國外消費回饋 2.234% 1.5%
      全球環球影城樂園消費回饋(註1) 10% (每期帳單上限NT$500) 1.5%
      國內指定交通車資消費回饋(註2) 3% (每期帳單上限NT$200) 無回饋
      • 註1「全球環球影城樂園」指交易商店名稱含「UNIVERSAL STUDIO」之一般消費。
      • 註2「國內指定交通車資」指交易商店名稱含「高鐵」、「台鐵」、「台灣大車隊」、「優步」車票或搭乘之一般消費,詳注意事項3。
    2. 所稱「一般消費」排除項目詳上方本行公告【紅利點數/現金回饋消費排除項目】。
    3. 「國外消費」指交易請款之商店登記國別碼非台灣地區之一般消費。 「全球環球影城樂園」指交易商店名稱含「UNIVERSAL STUDIO」之一般消費。 「國內指定交通車資」指交易商店名稱含「高鐵」、「台鐵」、「台灣大車隊」、「優步」車票或搭乘之一般消費。高鐵/台鐵消費包含於高鐵/台鐵官網、官方APP、臨櫃購票 (含定期票)、自動售票機交通購票使用;不含悠遊卡自動加值、旅行社代購車票、超商付款票券、車站內及車廂內餐飲費用、台鐵閘門電子票證等通路。指定消費之認定:上海銀行係依該通路已發生消費之交易說明比對,如通路之交易商店名稱更新,致持卡人未獲加碼回饋,請來電告知,將以個案方式辦理,不另通知。若持卡人於A商店瀏覽,惟於結帳時在A商店之分支〔B商店〕刷卡結帳,茲因〔B商店〕非上海銀行系統判別之交易商店名稱,或上述指定通路旗下商品之資料與上海銀行判別之交易商店名稱不相同,但包含於上述指定通路範疇內(非列舉排除不回饋項目者),持卡人可向上海銀行來電告知,將以個案方式提供回饋予持卡人並揭露於次期信用卡帳單,持卡人應於次期信用卡帳單出帳前來電告知,該項回饋不溯及既往。除此之外,不符合指定通路範疇者,不予以個案回饋;指定消費請依公告為準。如指定通路超出回饋上限後之交易,則適用小小兵回饋卡原回饋規範。
    4. 回饋金將計入正卡持卡人次期帳單中折抵一般消費款,未折抵完畢將繼續保留至日後折抵,正卡持卡人不得要求折換現金、其他利益或轉讓他人。回饋金折抵完畢前,如正卡持卡人自行停卡或遭本行限制或停用本行信用卡時,剩餘未折抵之回饋金即失其效力,不得要求本行以現金退還。
    5. 回饋金次期入帳時,小小兵卡需為正常有效之信用卡,且無延遲繳款、無未繳足最低應繳金額及無違反本行信用卡約定條款等情事,否則本行有權禁止或取消回饋。如有退貨、消費退款及其他原因退還刷卡消費款項(如退稅)時,將列為當期或其後陸續各期新增消費之減項,並返還上開退還刷卡消費款依第1點事項計算所得之回饋金,該回饋金列為當期或其後陸續各期回饋金之減項,如當期現金回饋不足扣抵,本行並得於其後陸續各期帳單列帳扣回。
    6. 持卡人以刷卡消費累積之現金回饋,參酌財政部函釋屬信用卡發卡機構給予持卡人銷售勞務折讓,故本行不會發給持卡人扣繳憑單。
    7. 本行有權檢視各交易行為,如持卡人有違反本活動規定、以惡意、虛偽交易或其他顯失公平之方法參與本活動者,本行有權取消其參加本活動之資格,並保留法律追訴權。
    8. 如有不可歸責於本行之事由,致影響本活動之進行者,本行有權逕行修正、暫停或終止本活動,並於本行網站(http://www.scsb.com.tw)上公告之。
  • 小小兵分期卡分期項目

    小小兵分期卡可分期項目所稱「一般消費」,不包含:(1)悠遊卡自動加值。(2)預借現金本金及手續費,省利金及帳單縮小付之本金、利息及手續費。(3)循環利息。(4)各項手續費(如:違約金、年費、掛失費...等)及各項信用卡相關事務處理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製卡費及帳單處理費等)。(5)爭議款。(6)個人綜合所得稅。(7)查核定稅(房屋稅、地價稅…等)、公路監理資費(牌照稅、交通罰鍰)。(8)各繳費平台(含醫指付APP、電子化繳費稅處理平台、公務機關信用卡繳費平台、E政府服務平台、pay.taipei等)繳納之各項費用。(9)代扣繳各項公用事業費用(包含 eTag自動儲值、台電、省水、市水、瓦斯、本行代收之牙醫師公會會費、國防醫學院校友會費)及各項電信費用。(10)刷卡買基金、博奕籌碼、旅行支票、證劵代銷、投資平台(含eToro、MCO等線上投資平台)及數位(虛擬)貨幣(含換匯平台)之相關交易金額及費用。(11)消費時商店端原為單筆消費,另參加本行分期活動於入帳後於本行系統中進行分期之消費。(12)透過「聯合信用卡處理中心」提供之信用卡小額支付特約商店(如便利商店、停車場、以及麥當勞等同性質連鎖速食店)之消費。(13)透過「全盈+PAY」、「icash Pay」之便利商店消費(含7-ELEVEN、全家)。(14)特定行銷專案或其他經本行公告不回饋之項目。

  • 小小兵分期卡分期設定說明

    小小兵分期卡分期預設為單筆3仟(含)以上分6期,正卡持卡人可自行至本行網路銀行變更設定分期金額下限或期數。單筆刷卡消費最低申請辦理金額為新臺幣1,000元。正卡持卡人如變更分期期數及單筆分期金額,依單筆消費入帳日系統當日設定之期數及金額為準。其它詳細自動分期事項詳分期卡單筆消費自動分期付款特別約定條款。

  • 悠遊聯名卡專屬優惠說明事項
    1. 本行信用卡消費現金回饋所稱之「消費」,僅限一般消費,排除項目詳上方本行公告【紅利點數/現金回饋消費排除項目】。
    2. 分期付款交易僅計算當期已入帳之金額,正附卡均合併計算。持卡人刷卡消費後如有消費退款者,該筆消費均以扣減退款後之金額計算之。因商店或悠遊卡公司較晚請款致該筆消費入帳日超過活動計算期間之消費,恕無法計入。
    3. 「加油回饋金」係依帳單加油站交易金額乘以1%計算,本項消費回饋金額每戶每期回饋上限為NT$1,000(含),本項加油站交易金額不再列入一般消費回饋計算)。
  • 國際機場週邊免費停車服務
    1. 使用機場停車需於停車迄日前三個月內消費金額達NT$2萬(含)以上。

    活動說明

  • 免費道路救援

    使用道路救援服務時,上個月帳單需新增消費NT$3,000(含)或前三個月帳單平均新增消費NT$3,000,每年限使用三次。

    活動說明

  • 高額旅遊保障
    1. 旅遊平安險服務之使用,您及您的配偶以及未滿25足歲之未婚子女刷卡支付全額公共交通工具票款或80%以上團費,始可共享此高額保險禮遇。
    2. 以上保險內容以保險證載列之條款為準。

    活動說明

消費回饋注意事項

  • 本活動僅限上海銀行(下稱「本行」)悠遊Debit卡/PukiiBank悠遊Debit卡之持卡人參加;所稱「消費」僅限「一般消費」,排除項目詳本行公告「不回饋紅利點數及現金回饋之項目」。
  • 符合回饋條件之交易,於回饋後有發生退貨或其他原因退還刷卡消費款項等,導致消費金額計算結果為0元將不予回饋,如為負值時,本行得依實際回饋比例扣回已回饋刷卡金。
  • 本行有權檢視各交易行為,持卡人如有以不正當之方法參與本活動,或本行於辦理回饋時,持卡人未持有本行正常有效之悠遊Debit卡/PukiiBank悠遊Debit卡(包括但不限於有遭停卡、不續卡或限制使用之情形),或發生違反本行Visa金融卡約定條款及悠遊Debit卡特別約定條款等情事時,本行有權取消持卡人之回饋資格。
  • 如有不可歸責於本行之事由,致影響本活動之進行者,本行有權逕行修正、暫停或終止本活動,並於本行網站上公告之。
  1. 「國外消費」定義
    「國外消費」指「交易幣別非新臺幣」或「交易請款之商店登記國別碼非台灣地區」或「商店收單行所在地為國外」之一般消費。
    註:部份網路商店雖為繁體中文頁面,但其收單機構可能為外國銀行,網站結帳顯示交易金額不論為新臺幣或外幣,亦為國外消費。
  2. 哪些常見的線上平台屬「國外消費」?
    除了出國旅遊在國外實體店面的刷卡消費外,卡友於部份網站或服務平台上刷卡交易,因其註冊地或收單銀行為台灣以外的地區,因此也會視為「國外消費」。
    常見線上平台國外特店:
    線上購物平台:Amazon、淘寶(TAOBAO)、樂天(Rakuten)、ZALORA、iHerb、ASOS...等。
    線上訂房網站:Agoda、Hotels.com、Airbnb、Booking.com、Trip.com、Expedia...等。
    線上娛樂:Netflix、Disney+、Spotify、itunes、Google Play、Nintendo...等。
    航空交通: 酷航、樂桃航空、捷星航空、Singapore Airlines、Emirates Airlines 、rentalcars.com...等。
    註:部份航空公司於同一官網刷卡,有可能依出發地點會有不同幣別,請您留意!
  3. 「指定幣別」加碼回饋之適用範圍
    「指定幣別」指刷卡交易符合各卡片優惠(或刷卡活動)之指定幣別且消費地為指定國別者,即符合本行指定外幣回饋活動方案。(消費地依收單銀行定義為準)
    註:同一商店以不同交易方式會有不同商店所在地,請您留意!如:淘寶網頁版商店所在地為CN、APP版商店所在地為GB。
    舉例說明:
    卡友王先生持上海銀行簡單卡(中日韓3%回饋、其他外幣2%回饋),於國外電商平台(如:淘寶)購物,雖選擇以人民幣結帳,但因收單行之消費地為GB(英國),該筆交易回饋金將以其他外幣2%計算。
  4. 「國外消費」採其他幣別結帳之交易,即「動態貨幣轉換交易」(DCC交易)
    在國外實體商店刷卡時,部分商店收單機制提供持卡人可選擇信用卡幣別進行結帳消費,如在日本刷卡商店會詢問以日幣或台幣支付,此類交易稱為「動態貨幣轉換交易」(即DCC;Dynamic Currency Conversion)。此為收單銀行在收到非本國信用卡時的一種即時換匯機制,有時DCC換匯機制因包含幣別轉換手續費,匯率較於國際組織略高,建議您審慎評估後再決定是否使用新臺幣結帳,儘量選擇消費地幣別。
    上述情況於國外電商平台也很常見,部分平台會預設支付信用卡國別之幣別進行結算,卡友刷卡支付時可以留意平台是否提供支付幣別的選擇。
    即使選擇以新台幣結帳,因商店或收單銀行所在地為國外,系統仍將視為國外交易。
  5. 「國外消費」及「指定幣別」加碼回饋如為溢繳款項之刷卡消費不予回饋。
    1. TeresaCard悠遊極緻卡現金回饋計算,係以當期新增「一般消費」,依每筆消費折合等值新台幣金額後,依下表回饋比例計算其回饋金,每期現金回饋採四捨五入法計算至新臺幣元;同一持卡人之TeresaCard悠遊極緻卡正、附卡的消費均合併歸戶於正卡持卡人名下計算(以下簡稱每戶),每期帳單個別項目回饋上限如下表。分期付款消費者,自2024/1/1起無現金回饋;以紅利折抵交易者,係以折抵後金額計算回饋金。

      項目 一般消費
      (詳注意事項2)
      國內指定通路
      (詳注意事項3~4)
      指定外幣
      (詳注意事項5)
      回饋比率 0.8% 3.8% 2.0%
      每期帳單回饋上限 無上限 NT$380 NT$1,000
    2. 本活動所稱「一般消費」之排除項目詳本行公告不回饋紅利點數及現金回饋之項目。
    3. 2024年「國內指定通路」說明如下: (原2023年「國內指定通路」延續至2024年)
      • 國內指定網購:指帳單交易商店名稱含「PCHOME1」、「商店街市集」、「富邦momo」、「東森得易購」、「東森購物」、「雅虎奇摩」、「樂購蝦皮」(原蝦皮支付)且MCC Code為5311或5964之國內一般消費,不包含選擇海外地區出貨之海外訂單(即不包含「交易請款之商店登記國別碼非台灣地區」或「商店收單行所在地為國外」於帳單上計收「國外交易服務費」之交易)。
      • 指定餐廳:指於國內之實體餐廳且MCC Code為5811或5812或5813或5814之消費,包含訂位系統EZTABLE、線上外帶/外送inline、Cutaway卡個位、Oddle Eats、foodpanda(訂餐)、Uber Eats(餐廳)。排除飯店/酒店/旅館/百貨/賣場(如家樂福)所設立之餐廳或美食街之消費,以及透過「聯合信用卡處理中心」提供之信用卡小額支付特約商店之消費(如麥當勞等同性質連鎖速食店)。 以EZTABLE、inline先預訂後到店付款之消費方式,其餐廳回饋範疇依第(2)「指定餐廳」所定義。
      • 以上「國內指定通路」僅限直接使用Teresa卡刷卡消費,皆不包含任何綁定之電子支付或透過第三方支付之消費(如:LINE Pay、街口支付、全盈+PAY、Pi錢包、橘子支付、歐付寶、icash pay、OPEN錢包、悠遊付、ezPay、GOMAJI Pay、friday wallet、綠界/藍新支付平台等)。
      • 倘因該特約商店登錄於收單機構之代碼(MCC Code)與其營業項目不相符,導致未能正確判斷,消費則不列入本回饋計算。
    4. 「國內指定通路」回饋說明:TeresaCard悠遊極緻卡指定通路消費享3.8%現金回饋,每戶每月帳單回饋上限NT$380,指定通路超出回饋上限NT$380之部分,僅享一般消費0.8%現金回饋(回饋無上限)。指定通路之認定:上海銀行係依該通路已發生消費之交易說明比對,如通路之交易商店名稱更新,致持卡人未獲加碼回饋,請來電告知,將以個案方式辦理,不另通知。若持卡人於A商店瀏覽,惟於結帳時在A商店之分支〔B商店〕刷卡結帳,茲因〔B商店〕非上海銀行系統判別之交易商店名稱,或上述指定通路旗下商品之資料與上海銀行判別之交易商店名稱不相同,但包含於上述指定通路範疇內(非列舉排除不回饋項目者),持卡人可向上海銀行來電告知,將以個案方式提供回饋予持卡人並揭露於次期信用卡帳單,持卡人應於次期信用卡帳單出帳前來電告知,該項回饋不溯及既往。除此之外,不符合指定通路範疇者,不予以個案回饋;指定通路請依公告為準。
    5. 「指定外幣」回饋說明:指交易請款之商店登記國別為中國、香港或日本且交易幣別為人民幣、港幣或日幣之一般消費;指定外幣消費享2%現金回饋,每戶每月帳單回饋上限NT$1,000。
    6. 回饋金入帳時,TeresaCard悠遊極緻卡需仍為正常有效之信用卡,且無延遲繳款、無未繳足最低應繳金額及無違反本行信用卡約定條款等情事,否則本行有權禁止或取消回饋。本行有權檢視各交易行為,如持卡人有違反本活動規定、以惡意、虛偽交易或其他顯失公平之方法參與本活動者,本行有權取消其參加本活動之資格,並保留法律追訴權。
    7. 如有不可歸責於本行之事由,致影響本活動之進行者,本行有權逕行修正、暫停或終止本活動,並於本行網站(網址:http://www.scsb.com.tw) 上公告之。
    1. 簡單卡之現金回饋計算,係依同一信用卡持卡人名下所有正、附卡之當期新增一般消費之消費金額 (以結帳時已請款入帳之金額為準)扣除退款金額後之淨額乘以回饋比例,回饋金不足元之部分以四捨五入方式計算;惟溢繳款項之刷卡消費不予回饋。每期現金回饋將以刷卡金回饋方式於當期結帳日合併計算,並於正卡持卡人次期帳單中折抵消費款,次期帳單未折抵完畢將繼續保留至日後折抵。
    2. 所稱「一般消費」,不包含項目請參考本行紅利點數/現金回饋消費排除項目
      • 「國外消費」指交易請款之商店登記國別碼非台灣地區且刷卡幣別非台幣之一般消費,自2024/1/1起加入人民幣全部交易、日幣及韓元之「非面對面消費」。
      • 「中日韓消費」指交易商店之國別為中國、日本或韓國、且交易幣別為人民幣、日幣或韓元之一般消費,自2024/1/1起調整為「日韓(面對面)消費」,指日幣及韓元之「面對面消費」。
      • 動態外幣(交易商店之國別非台灣地區但屬台幣交易)、於國外以新台幣為刷卡幣別及飛機上消費等一般消費,均依「國內消費」回饋。
        國內 1% 1% 1% 1%
        國外 2% 2% 2% 2%
        人民幣 2% 2% 3% 3%
        日韓 3% 2% 3% 3%
    3. 「非面對面消費」係指該筆交易為「一般消費」且經由手機、平板或電腦於網路商店刷卡付款(限以本行系統判定為網路購物為準),國內外皆適用,惟不含電話、傳真、授權自動扣款、面對面交易及第三方支付 (如:街口、Line Pay、歐付寶)等交易方式。
    4. 消費金額係以國際信用卡組織於匯率換算後入帳至持卡人帳單上之新臺幣為準;消費時商店端為分期付款消費,該分期付款金額係以每期實際請款金額計算;紅利折抵交易係以折抵後金額計算。持卡人刷卡消費後如有消費退款及其他原因退還刷卡消費款項(如退稅)時,將列為入帳日當期帳單新增消費之負項,作為回饋金減項,如計算後當期現金回饋為負值,本行得於次期帳單以回饋金沖回列帳扣回。
    5. 回饋金入帳時,簡單卡需仍為正常有效之信用卡,且無延遲繳款、無未繳足最低應繳金額及無違反本行信用卡約定條款等情事,否則本行有權禁止或取消回饋。本行有權檢視各交易行為,如持卡人有違反本活動規定、以惡意、虛偽交易或其他顯失公平之方法參與本活動者,本行有權取消其參加本活動之資格,並保留法律追訴權。
    6. 回饋金限折抵刷卡消費,持卡人不得要求折換現金、其他利益或轉讓他人。在回饋金額折抵完畢前,如持卡人以任何理由自行停卡或遭本行限制或停用本行信用卡者,未折抵完畢之回饋金即失其效力,不得要求本行以現金退還。
    7. 回饋金限折抵刷卡消費,持卡人不得要求折換現金、其他利益或轉讓他人。在回饋金額折抵完畢前,如持卡人以任何理由自行停卡或遭本行限制或停用本行信用卡者,未折抵完畢之回饋金即失其效力,不得要求本行以現金退還。
    8. 持卡人以刷卡消費累積之現金回饋,參酌財政部函釋屬信用卡發卡機構給予持卡人銷售勞務折讓,故本行不會發給持卡人扣繳憑單。
    9. 如有不可歸責於本行之事由,致影響本活動之進行者,本行有權逕行修正、暫停或終止本活動,並於本行網站(網址:http://www.scsb.com.tw) 上公告之。
    1. 簡單卡之現金回饋計算,係依同一簡單卡正卡持卡人(以下稱持卡人)名下所有正、附卡之當期新增一般消費之消費金額 (以結帳時已請款入帳之金額為準)扣除退款金額後之淨額乘以回饋比例,回饋金不足元之部分以四捨五入方式計算;惟溢繳款項之刷卡消費不予回饋。每期現金回饋將以刷卡金回饋方式於當期結帳日合併計算,並於正卡持卡人次期帳單中折抵消費款,次期帳單未折抵完畢將繼續保留至日後折抵。
    2. 簡單卡「一般消費」之現金回饋如下表,所稱「一般消費」不包含項目請參考本行紅利點數/現金回饋消費排除項目(實際交易類型與回饋仍依本行系統辨識為主)。
      國內消費 1% 1%
      國外消費 (含人民幣消費) 2% 2%
      日、韓消費 3% 2%
      • 「國外消費」係指交易請款之商店登記國別碼非台灣地區且刷卡幣別非台幣之一般消費,含人民幣全部交易、日幣或韓元之「非面對面交易」。
      • 「日、韓消費」係指於日本或韓國地區之實體特約商店(不含網站),以日幣或韓元進行「面對面交易」之一般消費。
      • 動態外幣(交易商店之國別非台灣地區但屬台幣交易)、於國外以新台幣為刷卡幣別及飛機上消費等一般消費,均依「國內消費」計算回饋。
    3. 消費金額係以國際信用卡組織於匯率換算後入帳至持卡人帳單上之新臺幣為準;消費時商店端為分期付款消費,該分期付款金額係以每期實際請款金額計算;紅利折抵交易係以折抵後金額計算。持卡人刷卡消費後如有消費退款及其他原因退還刷卡消費款項(如退稅)時,將列為入帳日當期帳單新增消費之負項,作為回饋金減項,如計算後當期現金回饋為負值,本行得於其後各期帳單陸續以回饋金沖回列帳扣回。
    4. 回饋金入帳時,簡單卡需仍為正常有效之信用卡,且無延遲繳款、無未繳足最低應繳金額及無違反本行信用卡約定條款等情事,否則本行有權禁止或取消回饋。本行有權檢視各交易行為,如持卡人有違反規定、以惡意、虛偽交易或其他顯失公平之方法參與者,本行有權取消其參加之資格。
    5. 回饋金限折抵刷卡消費,持卡人不得要求折換現金、其他利益或轉讓他人。在回饋金額折抵完畢前,如持卡人以任何理由自行停卡或遭本行限制或停用本行信用卡者,未折抵完畢之回饋金即失其效力,不得要求本行以現金退還。
    6. 持卡人以刷卡消費累積之現金回饋,參酌財政部函釋屬信用卡發卡機構給予持卡人銷售勞務折讓,故本行不會發給持卡人扣繳憑單。
    7. 如有不可歸責於本行之事由,本行有權逕行修正、暫停或終止之,並於本行網站(網址:http://www.scsb.com.tw) 上公告之。
查詢相關優惠或服務之細節、限制條件及更多優惠,請參考本行網站www.scsb.com.tw
上海銀行信用卡客戶服務專線:02-25523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