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券/航空
萬家福提貨券NT$1000
- 兌換編號:9031
- 免費點數:25,000點
- 限量:32
注意事項
- 電子提貨券$1000*1張
- 使用方法:可於全台萬家福量販與樂家康超市使用(不含美食街、商店街、線上購物)。
- 效期:無使用期限,使用辦法依提貨券使用說明為準。
- 電子禮物卡限使用於購買萬家福量販與樂家康超市賣場之商品,但不適用於大宗提貨、購買量販商品提貨券、禮物卡及支付商品服務費用(如:安裝費用、運送費用)或其他萬家福量販與樂家康超市指定之商品等,萬家福商店街及美食街之消費亦恕不適用。另因政府法令規定,電子禮物卡無法用以支付代收及代售業務之消費,例如:悠遊卡、icash儲值、年代售票、電信費用、信用卡費等。
- 電子禮物卡於儲值時已開立統一發票,故持電子禮物卡消費金額僅有明細,不再開立統一發票。
- 結帳前請出示電子禮物卡,為避免爭議,無法接受手抄或口說序號方式要求兌換。
- 電子禮物卡餘額不得直接兌換為現金,但可儲值於萬家福錢包於萬家福量販與樂家康超市賣場兌換商品。
- 消費者在使用電子禮物卡消費後,請在離開結帳櫃台前再次確認您的明細、發票及電子禮物卡收據上的餘額是否正確,確認無誤後請再行離開,離開結帳櫃台後,若對電子禮物卡餘額有爭議時,請持原購買發票、電子禮物卡及收據至原分店服務中心櫃台處理。
- 消費者使用電子禮物卡消費購物後,若發現商品有瑕疵欲退貨時,請攜帶原消費明細、發票至分店服務中心進行退貨,原消費款項將退回至實體餘額卡、禮物卡中,恕無法以現金退回,原若使用uniopen聯名卡所獲之紅利點數及其他優惠,亦將一併扣除。
- 為配合中華民國法律規定,任何法規規定不得以折扣或贈獎等優惠方式販售之商品,均不得以電子禮物卡換購之。
- 電子禮物卡為不記名,亦無法進行掛失或止付,任何人持本卡皆可使用,請自行妥善保管。
- 持電子禮物卡消費需合併使用uniopen聯名卡,方可獲得uniopen紅利點數,若單獨使用電子禮物卡消費,恕無法獲得點數累積。
新光三越 NT$1000商品禮券
遠東SOGO NT$1000商品券
- 兌換編號:9033
- 免費點數:25,000點
- 限量:200
注意事項
- 遠東SOGO商品券面額$1,000*1張,無使用期限,使用辦法依商品券使用說明為準。
- 使用地點:
- 遠東SOGO-台北:忠孝館、敦化館、復興館、天母店;中壢:元化館;新竹: 新竹店;高雄:高雄店。
- 全省遠東百貨各分店、愛買、遠企購物中心。
- 兌換期間:即日起~2026/12/31
- 本頁面僅提供各項紅利商品內容說明,無法作為商品是否仍提供兌換之依據。
- 各項商品是否仍可進行兌換依實際進行兌換時之狀況為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