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Facebook分享
Line分享
*
個人金融
2024/11/05
2024/11/05
【公告】114年信用卡「機場停車服務」服務說明 (114.01.01生效)

親愛的卡友,您好:

感謝您對本行信用卡的支持與愛護。本行信用卡附加「機場停車服務」之使用消費條件,自114/1/1起為「取車日前3個月內需累積消費達NT$3萬;各卡別年度最高可使用天數維持不變」,詳情請參閱信用卡「機場停車服務」新舊服務說明。

如您有任何疑問,歡迎電洽本行電話客服中心(02)2552-3111

信用卡「機場停車服務」新舊服務說明.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