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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資訊
2025/06/11
2025/06/11
客戶重要訊息提醒!

基於保護您的權益,本行茲依法令要求以及內部規範,就本行禁止行員與客戶間之行為列示如下:

  1. 行員不得偽造、變造、塗改、修正客戶之任何文件資料,亦不得偽冒客戶或主管或同事之簽章。
  2. 行員不得建議、暗示、引導或代客戶填寫不實之資料,亦不得引導或代客戶填寫「風險屬性評估問卷」,或就影響客戶權益之事項為不實說明。
  3. 行員不得挪用或代保管客戶存單、存摺、印鑑、金融卡、信用卡、密碼函,且不得取得客戶密碼。
  4. 行員不得保管客戶蓋妥原留印鑑或已簽章之空白或已填寫之取款憑條、商品申請書、保險單及交易單據。
  5. 行員不得未經本行許可外出收付款項、有價證券或客戶需簽章之相關文件。
  6. 行員不得代客戶操作網路銀行、行動網銀、電話語音或自動櫃員機等自動化設備辦理各項業務與更換密碼設定,亦不得擅自或代理客戶進行任何銀行交易,例如:擅自為客戶辦理存提款、開戶、帳戶資料變更、保單轉換、部分贖回、解約作業等。
  7. 行員不得接受客戶以通訊軟體進行任何交易指示(包括但不限於提(匯)款、申購、贖回或轉換)。
  8. 行員不得鼓勵或勸誘客戶以借款、舉債等方式從事理財投資或購買保險、參與客戶投資、與客戶約定投資收益分享、對價及承擔損失,推介客戶投資於特定金融商品。
  9. 行員不得與客戶有金錢、財務往來、私下借貸或資金往來行為,亦不得藉職務之便要求或接受客戶回扣、招待、餽贈、佣金、酬金,或其他不當利益。
  10. 行員不得利用他人帳戶移轉客戶資金或借出帳戶供客戶或他人使用。
  11. 行員不得違反客戶指示而不當處分或侵占客戶財產、從事與客戶利益衝突之交易活動。
  12. 行員不得推介或銷售非屬本行核可、主管機關核准、核備或備查之商品及服務,亦不得勸誘客戶轉換居住身分於國際金融業務分行開戶。
  13. 行員不得以錯價、放佣或其他不當折減保險費之方法為保險業務招攬,亦不得將保險或金融商品搭售作為貸款條件,或於貸款過程不當勸誘。
  14. 行員不得受理代辦公司貸款案件或將客戶的資料以任何形式交付予與業務無關之第三人。
  15. 行員不得以分行所在地、行員或第三人之地址、電子郵件信箱、電話號碼作為本行寄送客戶之各項文件資料(包括但不限於交易憑證或對帳單)送達地。
  16. 行員不得以本行名義私自架設網站及參加代辦貸款業者建置之網站或在代辦業者之網站回應民眾金融相關問題。
  17. 行員不得假藉本行名義製作或提供各項文件資料(包括但不限於對帳單、保險單、收據或證明)予客戶,或代客戶收受各項文件資料。
  18. 行員不得以未經本行核准之名片或任何形式之廣告、宣傳品(包含但不限於個人網誌或與公共領域相關之網際網路等)為產品之推廣促銷或散佈商品或財務業務資訊。

如您發現本行行員有上述行為,請隨時告知本行經理人或以客服專線:0800-003-111/客服信箱:service@scsb.com.tw通知本行,經查察屬實將依規定懲處違反規定之行員。

為保障您的權益,請勿委託本行行員執行上述禁止行為以免造成爭議,若您與本行之交易事項有任何疑義,請您主動向本行經理人或相關主管查詢確認,在此感謝您對本行的支持與愛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