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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資訊
111/12/31止
111/12/31止

【上海商業儲蓄銀行】綜合對帳單自111年1月起新增保險商品

親愛的客戶您好:

  • 依據銀行公會「銀行防範理財專員挪用客戶款項相關內控作業原則」第十條第二款規定,銀行應落實對帳單通知作業,並於對帳單中提供客戶臺/外幣存款之帳戶餘額及投資產品明細。
  • 因應上開規定,本行自111年1月起,於綜合對帳單增列透過本行辦理之保險商品明細(限透過本行保險代理業務所投保之保單)。如您不同意寄送保險商品明細,請於110年12月15日前親持身分證明文件至本行各營業單位辦理不寄送作業,逾期未向本行表示不寄送者,即視為同意併入綜合對帳單寄送。
  • 本行寄送之綜合對帳單內容含有您在本行所持有資產之重要資訊,當您的聯繫方式(例如:通訊地址、電話、電子郵件等)變更時,請您儘速通知本行,以保障您的權益。
  • 如您未收到本行綜合對帳單,或對綜合對帳單內容有任何疑問,歡迎您隨時致電本行客戶服務專線(02)2552-3111,或親臨本行各營業單位洽詢。本行將竭誠為您服務!

上海商業儲蓄銀行 敬啟